一是发挥基层乡政府主导地位,开展农村防火工作。支队要求各区县大队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强化各乡镇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管。要求辖区各 乡镇分管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所属乡镇突出的消防问题,并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村、组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 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针对村民住宅区居住条件差、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 路不通畅等情况,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着力提高村民住宅抗御火灾的能力,力争做到小火能扑灭,一般火灾能控制。
二是发挥基层派出所监督管理职能,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支队要求各区县大队认真指导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防火工作,利用派出所深入基层的特 点,充分发挥点多面广、接触群众广泛、辖区情况熟悉等优势。针对辖区火灾多发乡镇,各区县大队消防监督员定期下派指导、检查,把农村防火工作作为各乡镇政 府和公安派出所的一项日常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加强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业务培训,大力改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农村消防管理力度,减 少失控漏管,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是发挥志愿者和义务消防队作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支队要求各区县大队充分发挥农村消防安全志愿者和义务消防队作用,形成消防群众群防群治网 络,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制度和农村防火公约,提高消防管理质量。志愿者同基层大队宣传人员一起,利用农闲时间、节假日、农村集市日在集镇主要街道、村组 主要路口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宣传效果明显的手段,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以增强农民对消防工作的了解,打牢农村消防工作的社会基础,增强 广大村民预防火灾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是发挥灭火救援联动机制作用,确保农村火灾形势稳定。针对当前全市农村火灾形势,支队要求各基层大、中队要完善责任区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 组织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救援能力。同时,积极组织社会各救灾联动部门积极参与灭火救援演练行动,整合社会资源,明确 各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和力量调动程序,规范社会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存、调集和现场保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火灾事故社会救援联动保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 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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