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注意,这里专指的是单独建造的消控室,对它的的耐火等级是有要求的,不能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这里指的是人员不需要经过其他房间或使用空间而可以直接到达建筑外,开设在建筑首层门厅大门附近的疏散门可以视为直通室外;“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要求消防控制室的门通过疏散走道直接连通到进入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的门,不需要经过其他空间。
5、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7、 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在实际火灾中,有不少消防控制室被淹或因进水而无法使用,严重影响自动消防设施的灭火、控火效果,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因此,既要通过合理确定这些房间的布置楼层和位置,也要采取门槛、排水措施等方法阻止灭火或自动喷水等灭火设施动作后的水积聚而致消防控制设备或消防水泵、消防电源与配电装置等被淹。
成都消防工程公司拥有甲级消防设计资质,快速解决消防报批,消防设计出图,施工等疑难问题!消防图纸盖章,装修材料鉴定,消防报批相关手续,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百余次,消防报批均一次通过!公司主营:成都消防安装,成都消防工程公司,成都消防设计,成都办理消防手续等,公司拥有一支团结协作、素质过硬、技术一流、敢打硬仗的员工队伍,工种配套,技术精干,业绩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