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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消防谁来管,看汉朝的代执金吾与都亭

作者: 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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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中国,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建业需要千日功,火烧当日就变穷。在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中,火灾是一种不受时空限制、频繁发生、破坏性巨大的灾害,其令人恐惧的阴影始终伴随着人类,因此防火控火一直是我们人类探讨的热门话题,在我们这个科技的时代,防火控火的能力可能比古代的时候要强的多,那么在我国历古时候时候重视火政呢?。

  关于火的这个话题,我们今天就来给大家说一下,关于汉代执金吾与都亭那些事。

  在古代,汉代的时候,水火盗贼不分家,消防未独立分离出来并设置专门的机构,消防治理与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执金吾是朝廷负责防御和处理盗窃和水火等非常事件的官员,“金吾”是两端鎏金的铜棒,此官执之以示权威和处理非常事件的权力。

  在古代,人口密集的城市均设有治安消防机构,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局或派出所。

  汉代火政官有:别火、夜士。别火官主要负责宫廷内治火、改火;夜士是汉代掌管皇宫外夜事的差使。主要负责巡夜、管控灯火等事宜,禁止百姓夜间随便在街市动火。

  据《汉书》记载,西汉长安“每街一亭”,设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城内二十四街,共有24个街亭。这又称都亭,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局,内设有建鼓,为“召集号令”之所,又有亭舍,其建筑比较牢固,有很多房间和大广场,可以驻扎军警,大的可以驻扎几千人。都亭一般是城市内的交通枢纽,由城内出发,或由外到达城内,都是以都亭为起点或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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