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可燃物的阻隔维护办法
作者: 时间:2016-02-29 浏览次数:293
1、用于煮饭和采暖的明火,周围2米范围内的墙面、地上应选用不燃资料进行防火阻隔维护,周围1米范围内不该堆积柴草等可燃物,或采纳防火阻隔办法。
2、烟囱穿过可燃或难燃屋顶时,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少于500毫米,并宜设防火罩;烟囱直接在外墙上开设排烟口时,外墙应为不焚烧体且排烟口应杰出外墙不少于250毫米;可燃墙体、楼板或屋面板在烟道穿过处的交界面应作不燃处理。
3、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较多、耐火等级较低的连片修建或接近林区的村寨,要对也许发生明火或火花的部位采纳阻隔、监护等防范办法。
4、运用明火、炉灶时,应当有人关照。用完明火应及时整理余火,余烬与炉灰等应用水浇灭。大风气候不得在室外动用明火。
5、点燃烟花爆竹应远离木结构修建成片区域和柴草等可燃物成片集中堆积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