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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宅楼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例

作者: 时间:2026-09-02 浏览次数:251

成都住宅楼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例(最新执行版)

本规范条例以国家通用防火标准为基础,结合《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6版)》《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等地方最新文件编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建筑,同时明确既有住宅改造专项防火要求,是成都住宅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核心执行依据。

一、总则与适用范围

1. 核心执行原则:成都住宅楼防火设计优先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国家强制标准,地方改造、特殊场景以成都2026版既有建筑消防指南、四川2025版消防审查要点为补充,不得降低原有消防安全水平。

2. 适用场景:覆盖成都市所有合法新建住宅、住宅改扩建工程、既有住宅整体/局部/专项改造工程。

3. 排除场景:临时性建筑、村民自建住宅、住宅户内普通装修、仅设备维保同规格更换、不改变消防条件的简易修缮,无需开展专项消防设计审查。

4. 改造分类界定:整体改造(改变使用性质、改造面积超总建面50%、建筑分类变更)、局部改造(改造面积≤50%)、专项改造(外立面修缮、加装电梯、结构加固、普通装修,不改动防火分区、疏散体系),不同改造类型执行差异化消防设计标准。

二、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一)建筑高度分类标准

1. 多层住宅:建筑高度≤27m;

2. 二类高层住宅:27m<建筑高度≤54m;

3. 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54m。

(二)耐火等级硬性要求

1. 一类高层住宅: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2. 二类高层住宅: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 多层住宅: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重点片区、密集居住区住宅优先采用二级耐火等级。

4. 结构构件特殊规定: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楼板,多层住宅耐火极限可由1.0h放宽至0.75h;高层建筑核心承重构件、防火墙、楼梯间墙体必须严格对应一级/二级耐火极限标准,不得降级。

三、总平面布局与防火间距

(一)消防车道与登高场地

1. 高层住宅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沿建筑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车道净宽、净高均不小于4m;

2. 建筑高度>54m的住宅,需设置连续式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场地长度、宽度、承载力满足重型消防车作业要求,无遮挡障碍物;

3. 多层住宅应保证消防车道直通楼栋,尽头式车道设置回车场。

(二)防火间距(成都地方严控标准)

1. 多层住宅之间防火间距≥6m;

2. 多层与高层住宅之间防火间距≥9m;

3. 高层住宅之间防火间距≥13m;

4. 住宅与小区配电房、燃气调压站等配套设施间距,严格按照四川2025消防审查要点执行,严禁挤占防火间距搭建构筑物。

四、防火分区与平面布置

(一)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

1. 多层住宅(一、二级耐火):单层防火分区≤1500㎡;三级耐火≤1200㎡;

2. 二类高层住宅:单层防火分区≤1500㎡;

3. 一类高层住宅:单层防火分区≤1200㎡;

4.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区域,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1倍,住宅户内区域不单独划分防火分区。

(二)平面布置禁止与强制要求

1. 住宅建筑内严禁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公共娱乐场所、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高危场所;

2. 住宅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时,商铺与住宅主体必须采用耐火极限≥2.0h的防火隔墙、≥1.5h的楼板完全分隔,严禁开设连通门窗洞口;

3. 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独立设置,与住宅楼栋采用防火墙分隔,严禁在楼梯间、疏散走道、架空层违规停放充电;

4. 管道井、电缆井竖向封堵严密,每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密封,井道检修门采用丙级防火门。

五、安全疏散与避难设施(核心严控条款)

(一)安全出口设置标准

1. 建筑高度≤27m的多层住宅:每个单元每层建筑面积≤650㎡、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距离≤15m时,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不满足条件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

2. 27m<高度≤54m高层住宅:单元每层建面>650㎡或户门至安全出口距离>10m时,每层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

3. 建筑高度>54m的一类高层住宅:每层必须设置不少于2个独立安全出口,严禁借用相邻单元疏散通道;

4. 所有住宅疏散门、安全出口严禁锁闭、遮挡,疏散走道净宽:高层≥1.1m,多层≥1.0m。

(二)疏散楼梯设置要求

1. 高度>33m的高层住宅设置防烟楼梯间;

2. 27m<高度≤33m住宅设置封闭楼梯间;

3. 多层住宅可设置敞开楼梯间,楼梯间直通室外;

4. 剪刀楼梯间需设置独立前室、独立送风系统,楼梯间及前室防火门为乙级防火门,开启方向朝向疏散方向。

(三)避难设施

1. 建筑高度>54m的高层住宅,每层设置兼具使用与避难功能的房间,满足应急避难、人员临时避险要求;

2. 超高层住宅按规范设置避难层,避难层防火分隔、防排烟、应急照明、消防给水设施完整有效。

六、防火门窗与建筑构造

(一)防火门分级使用规范

1. 甲级防火门:防火墙上的门窗、与汽车库连通的楼梯间门、耐火极限3.0h防火隔墙上的门;

2. 乙级防火门: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疏散门;

3. 丙级防火门:管道井、电缆井、排烟机房检修门。

(二)装修与外墙防火要求

1. 住宅厨房固定橱柜、阳台装饰材料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室内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严禁使用可燃易燃高危材料;

2. 高层住宅外墙保温材料必须采用A级不燃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设置防火隔离带,严禁裸露可燃保温层;

3. 建筑外墙门窗洞口、幕墙缝隙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密封,防止火势竖向蔓延。

七、消防设施配置标准

(一)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

1. 多层及高层住宅均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高层住宅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稳压装置,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充实水柱达标;

2. 小区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管网系统独立设置,严禁与生活用水管网混用,消防排水设施通畅,满足消防电梯排水要求;

3. 老旧小区改造消防给水系统,不得降低原有供水能力,管网老化、管径不足的必须整体更换。

(二)自动灭火与报警系统

1. 一类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公共区域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建筑高度>54m住宅、地下车库、设备用房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 所有住宅楼栋按规范配置足量ABC干粉灭火器,公共区域、设备机房重点布防。

(三)防烟排烟系统(成都地方细化标准)

1. 防烟楼梯间、前室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建筑高度>10m的楼梯间,每5层可开启外窗总面积≥2.0㎡,开窗间隔≤3层;

2. 前室自然通风:独立/消防电梯前室开窗面积≥2.0㎡,合用前室≥3.0㎡;

3. 不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楼梯间、前室,必须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机风量、风压符合四川2025版审查要点;

4. 住宅地下空间、无自然采光通风的公共走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口、补风系统布局合理,无遮挡堵塞。

(四)消防电气与应急设施

1. 高层住宅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多层住宅为二级负荷,设置专用消防配电回路,双电源切换保障供电;

2. 所有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断电后持续照明时间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3. 消防线缆采用阻燃耐火线缆,全程穿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违规改造消防线路。

八、既有住宅改造专项防火规定(2026成都最新)

1. 改造核心原则:不降低原有消防安全水平,局部改造不得对非改造区域造成消防隐患,受影响区域需同步整改;

2. 加装电梯改造:电梯井与住宅主体采用防火分隔,电梯前室按规范设置防烟、防火设施,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压缩防火间距;

3. 外立面、室内专项改造:严禁拆除、遮挡、改动消防设施、防火分隔构件、疏散标识;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标;

4. 充电桩改造:合规安装的充电桩区域,需配套火灾报警、灭火设施、防火分隔,无需整体变更建筑消防设计。

九、审查验收管理要求

1. 成都市住宅建筑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四川2025审查要点+成都2026改造指南三重标准;

2. 改造工程需先开展消防可行性评估,整体改造工程按新建建筑标准审查,局部改造针对性核查消防联动性;

3. 消防验收合格需满足:材料齐全、竣工图纸与设计一致、现场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与防火分隔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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