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结构设计情况,应当包括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建构筑物面积,建构筑物层数和建构筑物高度,主要结构类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门窗防火性能,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幕墙工程及特殊屋面工程的防火技术要求等,具体内容如下:
A.工程基本概况;
B.建筑分类、耐火等级、结构形式、各部位构件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
C.各防火分区功能、面积大小(包括地下和地上每个楼层防火分区的数量、每个防火分区具体面积指标);
D.各防烟分区的面积大小(包括每个楼层防烟分区的数量、每个防烟分区具体面积指标);
E.安全疏散和避难包括:
a.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安全出口的总宽度的设计依据和计算书(包括楼梯间、前室的门、底层疏散外门、楼梯梯段宽度),疏散楼梯的形式,疏散楼梯出屋面的数量,疏散距离,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面积大小等;
b.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设置部位及设置要求等情况;
c.安全疏散宽度计算书(样式如下)
d.避难设计,包括避难层(间)的位置、设置要求,直升飞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等。
F.防火构造及防火封堵措施包括:
a.设备用房、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之间以及不同使用功能之间采取的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墙、隔墙砌筑高度等;
b.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安装、开启、性能等要求;
c.窗间墙、窗槛墙等的防火构造措施;
d.管井、风道、设备管线穿过楼板、墙体的防火封堵措施;
e.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之间防火封堵措施。
G.室内各功能空间及特殊场所各部位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H.消防救援口、住宅安全房间设置情况;
I.外墙、屋顶保温材料及燃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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