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防工程公司_提供成都消防安装,成都消防设计,办理消防手续-成都蓝图消防公司

服务热线:180-8018-1848

新闻动态

news

单位需要什么样的消防手续?

作者:成都办理消防手续 时间:2025-11-25 浏览次数:69

分享到:

对于单位来说,需要办理的消防手续主要包括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备案,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特殊建设工程必须经过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这类工程包括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等重要公共设施;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以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主要流程及手续:

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单位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消防设计文件、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等相关材料。主管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十五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不符合的,出具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等文件。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十五个工作日)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的,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验收不合格的,应出具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建设单位需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二、消防安全检查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这类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主要流程及手续:

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法律文件复印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情况等文件。消防救援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十个工作日)进行现场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发给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不符合的,应指出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营业。

成都消防工程公司拥有甲级消防设计资质,快速解决消防报批,消防设计出图,施工等疑难问题!消防图纸盖章,装修材料鉴定,消防报批相关手续,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百余次,消防报批均一次通过!公司主营:成都消防安装,成都消防工程公司,成都消防设计,成都办理消防手续等,公司拥有一支团结协作、素质过硬、技术一流、敢打硬仗的员工队伍,工种配套,技术精干,业绩辉煌。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