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明确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方式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组织实施对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四)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组织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综合预案并开展演练。
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鼓励有关单位聘用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成都消防工程公司拥有甲级消防设计资质,快速解决消防报批,消防设计出图,施工等疑难问题!消防图纸盖章,装修材料鉴定,消防报批相关手续,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百余次,消防报批均一次通过!公司主营:成都消防安装,成都消防工程公司,成都消防设计,成都办理消防手续等,公司拥有一支团结协作、素质过硬、技术一流、敢打硬仗的员工队伍,工种配套,技术精干,业绩辉煌。
下一篇:消防设计的分类依据
上一篇:儿童活动场所消防设计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