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成都办理消防手续申请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人应为场所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也可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消防安全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范本可在窗口领取或通过四川政府服务网下载,填好后加盖场所公章,无印章的场所由负责人签字并捺手印。 第(一)(二)项材料应在窗口或网上申报时提交;其他材料可在申报环节提交,也可在消防救援机构实地检查时提供。
申请表格: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为统一格式,申报时填写)
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可通过向政务服务中心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或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步: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申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凭证》。 第三步:消防救援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对申报场所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具《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成都消防工程公司拥有甲级消防设计资质,快速解决消防报批,消防设计出图,施工等疑难问题!消防图纸盖章,装修材料鉴定,消防报批相关手续,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百余次,消防报批均一次通过!公司主营:成都消防安装,成都消防工程公司,成都消防设计,成都办理消防手续等,公司拥有一支团结协作、素质过硬、技术一流、敢打硬仗的员工队伍,工种配套,技术精干,业绩辉煌。